2020年毕节市商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日期:2020-04-12 浏览

为推动新时期商会工作的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毕节市商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编制外办公室文秘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文史类专业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适宜较多人员聚集,本次招聘报名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在截止时间内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毕节市商会(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区1618室)

  3.联系人:徐垛、肖瑶,联系电话:0857-8233460。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毕节市商会2020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毕节市商会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4月28日。

  笔试时需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试验区商会网站(http://www.bjsyqsh.org/)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招聘单位反映。

  (三)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及总成绩将在毕节试验区商会网站(http://www.bjsyqsh.org/)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招聘单位反映。

  (五)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缺聘职位按前述条件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毕节市商会审定,取消考生的拟招聘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4.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人员。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聘用工作人员(不纳入国家正式编制),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间报到或放弃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人数空缺的,作顺延递补。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五、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月工资3000元;

  2.聘用期内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出差按正式职工标准报销差旅费。

  六、本《简章》由毕节市商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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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毕节市商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毕节市商会

  2020年4月10日